“爱佑童心”项目设立于2006年,是爱佑慈善基金会首个系统化慈善项目,2008年获得“中华慈善奖”。项目采用定点医院合作模式,与全国各地诊疗水平较高的医院合作开展儿童心脏病的救助与服务,并主动联合政府部门、定点医院、捐赠人搭建救助网络,通过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为更多患儿提供可负担的、优质的诊断及治疗。
同时,项目还为患儿及其家庭提供生活救助及社会心理支持,提升先心病诊疗及照护水平提升、开展先心病健康宣教及政策倡导。多年来,“爱佑童心”项目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救助流程及项目管理方法已复用到不同病种的医疗救助项目中,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成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爱佑童心项目受益人瑞瑞(化名)
2025年预算:12222222.22元
预算项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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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直接支出/款项捐赠/医疗救助费用 | 20000.00元 | 550名 | 11000000.00元 | 占筹款额90%。救助费用根据患儿在定点合作医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医保报销情况,结合爱佑资助标准确定,每名患儿救助金额不尽相同,请以实际支出披露为准。 |
项目执行成本/运营费用/运营费用 | 1222222.22元 | 1项 | 1222222.22元 | 不超过筹款额10%。项目执行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因项目管理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为宣传、推广公益项目以及其他相关项目执行成本费用。 |
(1)预算审核说明:公募机构已对本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制定规范。 (2)本项目涉及的机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根据我机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对于应在招投标范围内的采购、委托事项,我们将开展三方比价或公开招标,确保善款的合规有效使用。
本项目为长期执行项目,由爱佑慈善基金会执行。
1. 服务地点:定点合作医院
2. 服务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18周岁(不含)以下心脏病患儿
3. 病种范围: 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洛氏四联症、右室双出口、单心房、单心室、大动脉转位等病种。(此处仅列举了部分常见的心脏病,其他病种患儿家长可在患儿确诊后,咨询爱佑慈善基金会或“爱佑童心”项目定点医院,确定是否符合项目救助要求。)
4. 项目实施服务内容:
1) 项目与定点合作医院合作,协助在医院内治疗的心脏病患儿提交救助申请;
2) 爱佑按照项目相关救助标准,对心脏病患儿的申请进行审核,患儿同步进行在院治疗;
3) 患儿出院时,根据患儿在合作医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医保情况,结合爱佑资助标准,对患儿进行资助;
4) 按照一定的周期,爱佑定期与医院结算周期内救助患儿的医疗费用,按照协议中该批次内患儿的医疗救助总金额,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医院相关账户拨付相关费用;
5) 医院项目对接人定期或定量将救助患儿资料邮寄给爱佑慈善基金会项目工作人员,用于项目执行信息存档及后续审计评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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