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还有很多的重大疾病患者由于支付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不能有效的接受治疗,因病至困,只能回家忍受痛苦,看着亲人们脸上悲伤又无力的表情,只能慢慢的体会生命从身体中被抽离的感觉。为此,北京市通州区慈善协会发起慈善大病救助项目,旨在对因个人患有重大或特殊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大病困难家庭,通州区慈善协会将给予救助,以缓解其经济负担。该项目是通过动员社会爱心力量,汇聚慈善资源,用慈善的方式,为那些无法得到良好治疗的重大疾病人群提供帮助,在他们与病魔抗争的路上点亮一盏灯,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
2025年预算:50000.00元
预算项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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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直接支出/款项捐赠/发放慈善大病救助金 | 4000.00元 | 10人次 | 40000.00元 | 向符合本项目救助标准的大病人员发放,计划服务10人次,单人救助标准4000元(具体服务人次及救助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
项目执行成本/其他费用/项目宣传费 | 5000.00元 | 1项 | 5000.00元 | 项目全年的宣传费用,用于各类线下筹款、宣传活动的宣传物料采购等。 |
管理费用/公募机构管理费/管理费 | 5000.00元 | 1项 | 5000.00元 | 机构全年的管理费用,不超过10% |
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剩余善款将用于其他同类公益项目,并将公示善款变更说明。
慈善大病项目旨在缓解我区边缘群体因病致困的实际困难,推动公益慈善项目长效化、常态化发展。2025年救助标准如下:
一、救助范围
大病救助范围原则为具有通州区户籍罹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的人员(特殊情况另行申报),具体病种如下:
因患有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肾透析);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与职工医保一致);耐多药肺结核;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罕见病(请参考2018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第一批罕见病目录》,共计121种罕见病)及特殊病种等其它重、特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
二、救助标准
一是城乡低保、低收入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产生大额医疗费,低保对象当年自付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上,低收入对象自付医疗费用20000元以上的;
二是非低保、低收入对象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50000元以上且达本年度家庭总收入(已成家子女,其收入不算在家庭年总收入内)三倍以上,已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单位: 元
说明:1.以上救助标准只限于本次救助活动;2.自付费用是指经现行各医疗保障制度、商业保险机构给予报销赔付及各级政府部门给予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部分。
三、救助程序
四、提交申请材料
本年度大病救助项目的资料由街镇乡收集并递交至慈善协会,经申报、材料双重审核无误后,将对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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