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是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有部分低保、低收入和支出型困境家庭,这些家庭学生的生活和读书存在困难,是当前社会中很需要关爱帮助的群体。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下称恤孤助学会)于2018年举办了第一期“访贫助学化州行”项目,资助化州市1,135名困境学生,筹集资助款340.5万元。2021年,化州市妇女联合会向恤孤助学会申请开展第二期“访贫助学化州行”项目,提出当地1,496名在读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困境学生申请资助。
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党中央也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和广东省陆续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对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救助,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开展分档分层救助。对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因此恤孤助学会再一次修订助学项目的资助条件,将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都纳入资助范围,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在政府救济后仍存在的困难情况相当于低收入家庭的,作为个案处理。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仍有非学费的多种缴费一千多元,住校的就更多。让这些困境家庭学生通过读书改变命运,阻断贫困的代际传承,只有这样才能让国家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这也是恤孤助学会在国家取得脱贫攻坚成果后仍坚持开展助学项目的重要原因。
恤孤助学会在对化州市进行前期调研、经常务理事会同意立项后举办第二期“访贫助学化州行”项目,于2022年6月11、12日组织112名经过培训和考试录取的志愿者前往化州市进行逐户家访核查。受新冠疫情影响,按防控要求分两批对化州市23个镇、街申请资助的1,496名学生开展家访,这一批是对其中702名学生逐户家访核查了解情况,第二批家访核查的活动时间待定。
志愿者入户家访核查申请资助的学生
第二期“访贫助学化州行”项目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境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已按粤府办[2011]20号文保障的孤儿、按粤民发[2016]45号文纳入政府生活保障制度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获得政府精准扶贫并已脱贫的家庭均不列入资助范围):
1、申请学生所生活的家庭符合当地低保标准或低收入家庭标准;
2、在读的学前班(确定2022年秋季学期可升小学)、小学和初中、高中学生(职中生和就读高三学生除外),或辍学但承诺接受资助后立即复学的学生;
3、没有得到非政府组织或个人长期资助(长期按从申请学期起尚有一年或以上)。资助标准
每名经核准的受助学生共资助4,500元,分6个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4,500元发放完毕即结束资助。如高中毕业时4,500元尚未发放完,对继续升学的,则余款一次性发放;对不升学的余款不再发放,转作资助当地其他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学生。
期待各位爱心人士对口资助化州市困境学生,让孩子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有一个公平的机会去生活和学习,再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来改变不幸的人生命运。
每年为600名孤贫学生按每名4500元的资助标准筹款助学款270万元。
本项目的捐款全额用于资助,我会放弃按法规从中提留管理费、执行费,家访核查费用及筹资活动成本由我会另行筹措。
每一个助学项目都和当地政府联合主办,双方签署《资助协议》,通过法律的形式保障资助款的发放和落实。每个项目开展前,我会均与当地政府召开项目协调会,明确双方的责任分工和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等。收到受助地区寄来的资助申请表和名册后,我会需要组织志愿者进行初审,同时与受助地区确认家访核查线路,招募家访志愿者并组织两次培训和考核。
为确保助学资助原则“准确、及时、有效、低成本”的落实,我会在不断的实践和摸索中总结制定了严谨的十五步资助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从成立至今,已举办60多次“访贫助学行”活动,累计组织超过6000人次的志愿者、捐赠人和媒体记者等走访了广东省36个市(区、县)的每一个乡镇、村庄,对3万多名申请资助的对象进行逐家逐户的家访核查。志愿者以两人为一组,一人负责与监护人交谈,查阅户口本、低保证、银行存折等,摸查家庭情况,另一人负责与学生交谈,了解学习和生活情况,两相对照后填写家访核查表,并拍5张标准照,取得书证、言证、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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