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是个欢乐的节日,就像大自然在花蕾上洒下水滴,给嫩绿的小草洒下灿烂的阳光,我们都希望给孩子一个温暖、健康的成长。然而,疾病、饥饿、留守、暴力……仍然困扰着中国孩子的童年。
  在儿童节到来前夕,腾讯公益和致诚公益联合推出“儿童权利保护之现状与挑战”主题活动,现场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2011.6-2012.6),致诚公益负责人佟丽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带领我们一块来反思和感恩,反思这个国家的法律给了孩子们什么权利,感恩孩子们得到了什么福利……
  [河北青年报:中国孩子,我们想“法”保护你]
佟丽华:被称为“中国公益法领域的领军人物”,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
佟丽华:从“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入手考察儿童权利和福利

9岁女童饥饿跳楼觅食案,再次警示我们应尽快健全和完善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国务院颁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首提“儿童福利”。

《中国留守儿童日记》引发思考。必须扭转农村发展严重滞后的局面,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要担当起帮(助)服(务)责任。

陕西村镇干部轮奸12岁少女被定性为嫖宿幼女。未成年遭受性侵害,更多案件没有进入公众和司法机关的视野。吁取消嫖宿幼女罪,按强奸罪从重处罚。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法律援助制度延伸到公安阶段非常重要,包括检察院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犯罪记录的封存制度,是重大进步。 [详细]

刘桂明:曾任中国律师论坛秘书长、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总编
刘桂明:今天的两个关键词,权利和福利

未成年人保护应该包括国家的监护、社会的关护、家庭的呵护(保护=监护+关护+呵护)。而这十大事件正好说明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喜忧参半”。

如果父母亲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那更大的监护人是国家,而我们国家在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做得不够,需要在体制上、程序上下功夫,尤其在理念上。

我们国家缺少对监护人伤害儿童的报告义务,还有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适度干预。报告要形成制度设计,适度干预要形成工作机制。

为什么一个孩子会走向犯罪,这跟权利保护、福利给予有密切关系,失管、失教、失学、失爱自然而然就走上这一步,真正有犯罪人格的孩子极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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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杨子云 编辑:刘淑芬